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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北校区办学场地租赁服务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6年05月23日 16:0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北校区办学场地租赁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
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2026年05月23日 16:06
预算金额¥100.8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null
项目联系电话1
采购单位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
代理机构名称详情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地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

项目名称: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北校区办学场地租赁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1

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北校区办学场地租赁服务

1

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北校区办学场地租赁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00.80万元/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项目背景:

我院系隶属于省机电集团的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坐落于义乌市城北路60号。近年来,在上级主管部门及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与悉心指导下,学院实现高质量快速发展,先后获评国家千所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浙江省首批中等职业教育名校,2022年更成功入选浙江省十所“一流技师学院”建设单位。根据“一流技师学院”建设指标要求,至2026年,我院在校生规模需达到万人以上,校园占地面积需不少于500亩,建筑面积需达到25万平方米。当前,我院实际占地面积仅161亩,建筑面积8.7万平方米,现有办学场地已无法满足万余名在校生的教育教学及办学发展需求,成为制约我院完成“一流技师学院”建设任务的重要瓶颈。

2、单一来源申请理由:

1.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于2026年4月1日发布,至2026年4月22日09:30投标截止时间,无潜在投标人报名参与投标,本次公开招标因缺乏有效竞争,不具备公开招标竞争条件;

2.为确保顺利完成“一流技师学院”建设目标,助力学院做大做强、早日实现“国三百”及“双挂牌”创建任务,经义乌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我院将整体迁建至双江湖高教园区。为切实解决当前办学场地空间不足的突出问题,保障学院在整体迁建双江湖校区前各项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工作安全稳定、有序推进,经义乌市人民政府批准(相关批复详见市政第〔202304256〕号收文处理单)。我院租用校区对面原稠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场地作为过渡办学场所。

3.该过渡性办学场所占地面积25亩,房屋建筑总面积11974.51平方米,拥有相对独立的办学空间及完善的配套设施设备,与我院本部仅一路之隔,可充分满足学院各项正常教育教学、办公及管理服务需求。2024年起,我院已针对该场所投入大量资金,完成基础设施改造、配套设施完善等相关工作,确保其符合办学使用标准。

4.根据《义乌市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义乌市人民政府无法无偿向我院提供该办学场所,市政第〔202304256〕号收文处理单明确,我院在使用该场所期间,需向原产权所属单位稠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逐年支付场地设备租赁费。继续租用该过渡性办学场所,可有效保障我院教育教学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切实缓解办学空间不足的困境,保障“一流技师学院”建设工作有序推进。若更换办学场所,不仅将增加租赁成本,还需额外投入人工、装修、搬迁等相关费用,且会对各教学单位、职能部门的正常运转造成严重不便,影响办学效率,不利于学院各项工作的平稳衔接。经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评估,该场所年度使用评估价为人民币100.80万元(非盈利性),定价贴合公益办学属性,具备价格优惠性与合理性。租赁单位具有特殊性,该场地产权归属于义乌市稠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义乌市卫生健康局下属的事业单位。

3、采购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相关规定,“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同时,根据浙财采监[2021]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公共服务项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或成本大幅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

综上所述,该过渡性办学场所租赁项目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中的单一性原则,结合我院“一流技师学院”建设实际需求及项目自身特点,为保障各项工作平稳推进、降低办学成本,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义乌市稠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稠城街道南门街320号

三、公示期限

2026522日至2026529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称: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

人:浙江省义乌市城北路60号

联系电话:龚老师

址:0579-85411619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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