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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教育专网电路租用及升级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2026年11月07日 11:5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缙云县教育专网电路租用及升级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缙云县教育局
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2026年11月07日 11:57
预算金额¥27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null
项目联系电话13666552595
采购单位缙云县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缙云县五云镇新区问渔东路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666552595
代理机构名称详情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地址无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缙云县教育局

项目名称:缙云县教育专网电路租用及升级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教育专网电路租用及升级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7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服务期限3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27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缙云县教育专网原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缙云分公司建设并提供链路租用服务,网线路稳定,网络运行保障和运维服务良好,本项目要求在前期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性能和功能,更换承接主体有网络质量下降影响教育教学风险。2、更换承接主体要重新建设光缆管道、光终端、汇聚交换机等设备,加上网络规划、配置调试、互联网出口等服务,工期长,经核算成本不仅大幅度增加还造成原有投资损失。

综上所述,依据浙财采监(2021)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第四条第一款“(一)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规定及“缙云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单一来源方式管理的通知”(缙财采(2022〕14号)第一条第二款“(二)公共服务项目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采用原服务供应商延续承担“缙云县教育专网电路租用及升级服务项目”的服务,具有合理性、无歧视性,符合《政府采购法》。因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机构配置和内控管理调整,现不设置独立对公账户,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缙云分公司隶属丽水分公司垂直管理,该项目业务对接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承担。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

地址:浙江丽水市中东路723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11月06日至2026年11月1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缙云县教育局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78-3131918

传 真:/

地 址:缙云县五云镇新区问渔东路99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缙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朱航

监管部门电话:0578-3318985

传 真:/

地 址:缙云县财政局7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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